谈谈企业管理中的“人情”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主要存在为管理者要求被管理者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生产规范,当被管理者未做到或未做好这些纪律及规范,它们之间的矛盾便产生了。矛盾产生后,这就是考验一个管理者经验及能力的时候了,他可以搬出自已企业的处罚规定,照规章制度处理(当然这没错,很多时候也是必要的),但我认为很多时候,很多情况这样完全照章处理太过简单,特别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是同一企业朝夕相处的同事,过于冰冷地搬出纸上文字处理,这也要求被管理者有相当的素质及领悟能力。 我觉得我们的国情同西方,及邻国日本都不同,我们从小所处的氛围不同,国情不同,我们比较讲究中庸,讲求无为而治,当然我们也宏扬包公式的铁面无私,刚正执法,但包拯是在大是大非,是对作奸犯科之徒绝不留情,为人所称颂。 我们的企业管理就有些不同,首先不是对罪犯执法,所以没必要如临大敌。我们管理者的目的是要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日常管理以达到合理的正常运作,以及企业的高效。看清这点以后,我认为企业的管理者,特别是一些一线管理者,可以在日常管理中加入一些“人情”,但这个“人情”的前提是使企业高效,也就是说能发扬被管理者的能动性的管理“人情”。 如一个一贯守时的员工迟到,当然管理者可以按规定给予处罚,以儆效尤,毕竟迟到已经迟到,按章处理也没错。但我所说的“人情”就是管理者这时就可考虑一个一贯守时的人为什么今天会迟到,是主观故意还是被动?当管理者把这些问题弄得更明白,更清晰的时候,他的处理决定和方法就会更成熟、更周全、更灵活。因为管理者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所以也应该拿出时间和耐心,投入到这人的工作当中,有的管理者就因为在管理中没有“人情”,不愿拿出时间精力来弄得更明白、更清晰,以至他的决定就不成熟、不周全,缺乏灵活,而招致他被管理者置疑的时候,双方发生争执,甚至还动起手来,这样就造成管理的目的未达到,效果不佳。 当然有的管理者担心,如管理掺入“人情”,那岂不是有令不能行、有禁不能止吗?所以这个“人情”的度一定要掌握在不违背管理的原则,当管理者在对你的管理生活中,动之于情、晓之于理表现出更大的耐心以及“人情”时,你会不认同企业,不认同你的管理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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